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一审宣判 ,主犯获刑12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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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9日,新京报报道称,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,被告人家属表示,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、7年、6年。被告人曹某的辩护律师称,曹某当庭表示上诉。 今年2月7日,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冒充“老干妈”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起诉书指控,被告人曹某、郑某君、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冒充“老干妈”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。 2020年6月30日,有媒体报道称,腾讯与老干妈存在一则合同纠纷案,腾讯称老干妈方拖欠广告费用;而老干妈方则称并没有与腾讯有任何的合作,腾讯公司被骗了。 同年7月1日,贵阳公安双龙分局发布警方通报,表示经初步查明,系犯罪嫌疑人曹某(男,36岁)、刘某利(女,40岁)、郑某君(女,37岁)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,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,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。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,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。据此,曹某等3人因涉嫌犯罪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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